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上的精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包括文艺学在内的各种文化形式建设的指南。它是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理论基础上,结合新时代特点一种新的理论发展。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价值导向与理论支撑,是当代人民追求的精神目标和行为准则。它必将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必需的文化复兴的重要精神武器。
新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建设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取得瞩目的成就,探索出一条紧密结合中国实际的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综合比较创新之路,目前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局面。但我国当代文艺学的发展距离社会文化的现实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在国际学术论坛上我国文艺学界的声音仍然较为微弱,对于古今中西资源之间的关系的处理缺乏更为成熟的经验,西方资源的本土化与当代理论的民族化仍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课题。在这种情况下,认真学习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论述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必将成为我们当前艰苦探索的重要指南。
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它的建设功能,通过学习领会重要理论内涵,在我国当代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建设中进行必要的吸收借鉴。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对于我国文艺学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南与启示作用,也为我国当代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建设进一步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它首先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这就进一步明确地确立了我国当代文艺学建设的方向。“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指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组成部分的文艺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的立场、观点与方法。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是要求我们在我国当代文艺学建设之中必须贯彻作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当代发展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与科学发展观。这就告诉我们我国文艺学建设只能是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下的多样性,而不能是多元化。当然,这种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下的多样性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多样性才有可能允许理论的创新与探索的存在,我国当代文艺学建设才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走向繁荣发展,这是完全符合我国长期以来所认真执行的“双百方针 ”的。
从我国当代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建设的内容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具有重要的指南作用。它明确地提出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样三个紧密相联的重要内容。“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指明了我国当代文艺学建设中对待民族文艺学遗产的基本立场与态度,解决了长期争论的我国古代文艺学遗产要不要与能不能“转换”的问题。事实证明在当前经济“ 全球化”日益发展的形势下,中华民族要走向新的崛起与复兴就必须重振民族文化,使我们民族以独具特色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恰是一种爱国主义的立场。当然在民族文化遗产的使用上我们也不能全盘吸收,而是有明确的取舍,那就是必须包含爱国主义内容的文化,对这样的文化进行改造吸收使之焕发新的活力。这样的工作对于我国当代文艺学建设来说尽管非常艰难,但出于爱国主义的立场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我们也应义不容辞地担当起来。“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指明了我国当代包括文艺学在内的文化建设所特具的与时俱进的品格。“改革开放”是我国新时期文艺学拨乱反正并走向繁荣发展的根本动力,它使我国当代文艺学具有了“与时俱进”的基本特征,而我国当代文艺学的新的发展也应继续更好地坚持这样的思想路线,才能走向进一步的繁荣。“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我国当代一切社会文化工作价值评判的基本要求,不仅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而且包含着普世的内容,成为我国当代文艺学所必然包含的内容。同时,这也解决了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社会科学的“价值中立”观点对于我国当代文艺学建设的不良影响。事实证明,文艺学作为人文学科是以其明确的价值判断功能为其特性的,就连特别强调形式特征的康德在其《判断力批判》中也指出了审美是“道德的象征”,更不用说当代著名美学家对于文艺的道德功能的强调。诸如叔本华提出“艺术是人生的花朵”、尼采提出“艺术是生命的伟大兴奋剂”,海德格尔提出“人的诗意地栖居”等等,不胜枚举。当前,我国文艺活动中的价值缺失,乃至价值颠倒,更加呼唤我国当代文艺学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下发挥自己的价值评判功能。
从我国当代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建设目标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我们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那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八次、中国作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是现阶段我国文化工作的主题”。这就点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和落脚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进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种建设和谐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对于我国当代文艺学建设所带来的指导与启示可以说是空前的,它必然引起一系列文艺观念的转变。因为,在和谐文化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和谐”成为社会建设、文化观念与哲学思想的“关键词”,而“和谐”的理念也必然引起我国当代文艺学在理论观念上的重大调整。“和谐”包含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身的和谐协调,必然超越原有的人与人的“斗争”观念、人与自然的“对立”观念、人与自身的“漠视”态度,走向人与人矛盾的化解、人与环境的友好相处、人对自身生存状态的重视等等。这就必然对原有的以“人化自然”为其特征的“实践美学”以及以单纯认识为其指归的文艺思想有所补正。从而呼唤新的立足于和谐的关系性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发展。
早在1942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了马克思主义与文艺学建设的关系。他说“学习马克思主义,是要我们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去观察世界,观察社会,观察文学艺术,并不是要我们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写哲学讲义”。同样,今天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不是要我们在当代文艺学建设中照搬这些理论,而是要求我们以其为理论指导,紧密结合文艺学的学科特点进行符合学科规律的科学的建设工作。正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所说:“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也就是说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文艺学学科建设的过程之中。众所周知,文艺学是以研究文艺的审美特性为其内容的,而文艺的审美特性按照康德的说法就是一种审美的个人性与共同性的二律背反,黑格尔认为康德在此说出了关于美的第一句合理的话。那就是说审美过程中一切的价值判断都只能融汇在审美的个人性之中,而不能直接地表现出来。也如恩格斯所说“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文艺的审美特性有机地融合就是我们文艺学建设的目标。
当然,广大文艺学理论工作者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规范我们自己的思想行为。“做好文先要做好人”,这是一个规律。我们长期以来都将文艺家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的今天仍然是应该大力倡导的。每一个作家与文艺理论家都自觉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我们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必将开创我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建设的新局面。